万有引力不可能存在于一切事物之间!
2018-02-02 22: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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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了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物理课程教材研究中心,编著的2004年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物理1》必修课本。课本52页讲到:“从17世纪下半叶起,人们发现,相互吸引的作用存在于一切物体之间,直到宇宙深处,只是相互作用的强度随距离增大而减弱。在物理学中,我们称它为万有引力。”

     看后,觉得很不舒服,这样表达过于绝对,把真理绝对化了,不利于学生的思索好探索。

      我们知道,宇宙间的物质之间并没有用绳子等连在一起,否则,我们就无法行走!物体之间有吸引力,肯定是由物质场引起的,无需证明!假如物质场之间没有相互作用,那么,物质场的速度一定是很快的,是光速或者超过光速。只有这样,物体间才可能产生万有引力!超越了物质场的速度,万有引力也就不存在了;脱离了物质场的吸引作用,万有引力也不可能存在!

      因此,“相互吸引的作用存在于一切物体之间,直到宇宙深处,只是相互作用的强度随距离增大而减弱”必定夸大了事实!很显然是错误的。

      为了验证我的观点,笔者在网上所搜到一下内容:

“万有引力定律是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上发表的。牛顿的普适的万有引力定律表示如下:

任意两个质点有通过连心线方向上的力相互吸引。该引力大小与它们质量的乘积成正比与它们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与两物体的化学组成和其间介质种类无关。”

“万有引力与相作用的物体的质量乘积成正比,是发现引力平方反比定律过渡到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必要阶段.·牛顿从1665年至1685年,花了整整20年的时间,才沿着离心力—向心力—重力—万有引力概念的演化顺序,终于提出“万有引力”这个概念和词汇。·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第三卷中写道:“最后,如果由实验和天文学观测,普遍显示出地球周围的一切天体被地球重力所吸引,并且其重力与它们各自含有的物质之量成比例,则月球同样按照物质之量被地球重力所吸引。另一方面,它显示出,我们的海洋被月球重力所吸引;并且一切行星相互被重力所吸引,彗星同样被太阳的重力所吸引。由于这个规则,我们必须普遍承认,一切物体,不论是什么,都被赋与了相互的引力(gravitation)的原理。因为根据这个表象所得出的一切物体的万有引力(universal gravitation)的论证……””

“适用范围

经典万有引力定律反映了一定历史阶段人类对引力的认识,在十九世纪末发现,水星在近日点的移动速度比理论值大,即发现水星轨道有旋紧,轨道旋紧的快慢的实际值为每世纪42.9″。这种现象用万有引力定律无法解释,而根据广义相对论计算的结果旋紧是每世纪43.0″,在观测误差允许的范围内。此外,广义相对论还能较好地解释谱线的红移和光线在太阳引力作用下的偏转等现象。这表明广义相对论的引力理论比经典的引力理论进了一步。

在法拉第和麦克斯韦之后,人们看到物理的实在除了粒子还有电磁场。电磁场具有动量和能量且能传播电磁波。这使人们联想万有引力定律也是物理的实在,能传播引力波,也有许多人努力探测它,但尚无很好的结果。电磁波的传播可用光子解释,类似地,光子也导致引力子概念的引出。万有引力也不再是超距作用,而以引力子为媒介。但这些都是物理学家正在探索的领域。

经典力学的适用范围并引入普朗克常量和真空中光速来界定经典力学的领地。粗糙的说,经典的万有引力定律适用范围也可用一数量表示。现在引入引力半径Rg=2GM/C2,G、m分别表示引力常量和产生引力场的球体的球体的质量,c为光速。用R表示产生力场球体之半径,若 Rg/R<1,则可用牛顿引力定律。对于太阳,Rg/R=4.31/1000000  ,应用牛顿引力定律无问题;即使是对致密的白矮星,Rg/R  =1/10000--1/1000,也仍然可用牛顿万有引力定律;至于黑洞和宇宙大爆炸,应当是应用广义相对论的。”


      由此可见,我对万有引力的推断是正确的。希望我们以后的物理教材的编写能够引起重视。当然,笔者还发现了其他一些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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